第二批國采到期續約報量開啟!這些重點需要關注
2020年國家帶量采購第一批品種續約都已完成,試點的城市大多跟進聯盟中選價格,聯盟區域主要選擇與原中選企業按照原來中選的價格續簽,像湖北比較例外,采取了先循后競的方式,引入了新過評的企業,若新過評企業愿意參與則開展競爭,引入其他品種競爭后,續約產品確實產生了新的低價。
截止目前,國家已經完成4批五輪,幾乎每一批次的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價格平均降幅50%以上,最高降幅90%以上。藥品價格降幅如此巨大,那么,藥品供應是否是可持續呢?其實可以看看采購合同期滿之后企業續約的情況,看企業是否愿意用原來的價格繼續供應。
4+7試點城市續約以及聯盟擴圍續約的品種基本保持了原來的價格,個別省市設定新的競爭機制后,中選價格變得比原來更低。那么第二批帶量采購續約的情況的是怎樣的?是否會在集采的基礎上進一步壓縮價格?
據業界消息,國家集采帶量過的品種,國家將會把續約的權力下放給地方,并將考慮到新過評企業帶來的競爭格局改變,做出具體安排,國家層面將只出整體的指導原則。
將續約的權力下放到地方,那么各省的規則將有很多的差異,關于集采續約有很多值得重點關注的地方,將直接影響對相應種的市場競爭格局,以及相關企業的投標報價策略,以下筆者就重點關注規則做簡要回顧分析。
一、續約的藥品目錄和質量要求
納入國家帶量采購目錄的藥品質量要求都是原研藥、參比制劑、通過一致性評價或者新4類藥、納入上市目錄集內的藥品,需要關注省級是否延續國家的要求,還是說未過評的也可參與競爭?
國辦[2021]2號文再次提及“掛網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數量超過3個的,在確保供應的前提下,集中帶量采購不再選用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產品?!蹦壳皣壹芍羞x名單中有很多品種過評企業只有2家的,若集采到期后競爭格局依舊如此,引入同劑型規格未評品種也是有可能的,或者引入其他劑型的未過評品種來進行帶量采購。換言之,競爭不充分的,有可能再采取競爭方式。
據不完全統計,黑龍江、山西、新疆、遼寧、貴州、廣東、湖北等地均已發文開展國家集采擴圍相關藥品續約工作,隨著擴圍采購期將至,部分中選企業將面臨與醫療機構重談采購量的問題。但內蒙古、四川、遼寧、黑龍江等目前還未明確續約規則細節也未產生續約結果,因此下文以河北山西聯盟和廣東十省聯盟出續約結果的續約規則做對比。
以頭孢氨芐為例,其中河北山西聯盟對于第二批集采續約品種頭孢氨芐的質量要求和規格與國家集采中選產品一致,要求申報的產品僅為頭孢氨芐口服常釋放劑型0.25g。
而廣東十省聯盟對于第二批集采續約品種劑型除了口服常釋劑型以外,還包含了口服液體劑、顆粒劑、泡騰片、緩釋控釋劑型,規格也沒有限制,覆蓋面變得更大。對于質量要求方面口服常釋劑型必須是過評企業,其他劑型未過評的也可以來參與競爭。這樣的續約方案同時匯集了國家集采以及地方集采的特點。
二、續約的采購量
(以頭孢氨芐口服常釋劑型0.25g為例,下同)
河北山西、廣東十省聯盟約定采購量與國家集采約定采購量的對比(單位:萬片/粒)。
可以看出河北的約定量較去年小幅下降,而山西和廣東均有上漲。
三、續約的周期
續約的周期和采購量都會直接影響企業的投標策略,中選周期越長市場越穩定,中選周期短也會影響企業積極性。
四、申報的限價
(口服常釋劑型0.25g)
廣東沒有進行帶量價格聯動,卻將帶量采購的限價從河北那里借了過來,將其作為自己的限價。廣東十省聯盟采購量是河北山西的近3倍,將該省的限價拿了過來,那其他省若量小于河北的采購量如何限價呢?目前還不得而知。
五、中選企業數量
河北山西聯盟與廣東十省聯盟對于口服常釋劑型中選企業的數量要求均為獨家中選,其中廣東十省聯盟引入的顆粒劑、泡騰劑、混懸液等劑型中選要求也是獨家中選。
業界消息,國家集采中有原研中選的品種,原研選擇的多是經濟稍微落后的省份,而經濟發達地區中選的品種多為仿制藥。首要原因是量價掛鉤,獨家中選交替選省份,仿制藥中選價格低先選擇報量大的省份,而原研藥價格偏高,只能選擇后面報量少的省份,次要原因是原研藥在發達地區原有市場存量大,即使未中選也會有相當的存量保留下來,并且按照原有價格銷售,因在患者群眾中口碑好,仍有大量患者愿意使用其藥品。最終促使發達地區低價仿制藥中選而經濟稍落后的地區高價原研中選。
六、續約中選價格
國家帶量采購中選價格是否為省級續約的限價?其實從上述內容已經看出,最起碼河北山西以及廣東十省并未限制。最終河北山西續約中選的依然是第二批集采中選企業華北制藥河北華民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中選品種頭孢氨芐膠囊0.25g,價格為0.1588元/粒。廣東十省聯盟續約1類A采購單中選品種為頭孢氨芐膠囊0.25g,價格為0.1489元/粒,中選企業為湖南科倫制藥有限公司;2類B采購單中選品種為頭孢氨芐緩釋片0.25g,價格0.39元/片。
頭孢氨芐膠囊0.25g中選價格相對第二批集采中選價格0.081元/粒均有所上漲,而不是再以降低價格為主要目的,當藥品價格回歸合理區間后,保供穩價是首要考慮的,適當的價格上浮有利于產品供給的持續性。
現在看各省續約規則可謂百花齊放,續約的價格也可以比上一次中選的價格高,說明藥品價格進行市場化有了很大的效果,看到這樣的續約價格以及政策的變化,相關企業在后續的帶量采購中是否會更加的積極的參與呢?讓我們拭目以待!
(來源:藥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