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藥計量換算
中藥計量的歷史變化
古代度量衡制歷經(jīng)多次變革,重量單位也不例外,方劑中常用的“兩”就有很大的變化。以考古發(fā)現(xiàn)為基礎,經(jīng)現(xiàn)代研究確定,秦、西漢時期一兩只有15.6g,東漢時一兩變?yōu)榧s15.4g,魏、晉時期一兩是17.7g,隋唐宋元一兩多在40g以上,直到明清兩代才大體穩(wěn)定下來,變化較小,一兩約37.3g(數(shù)據(jù)引自邱隆《中國歷代度量衡單位量值表及其說明》)。
1929年,舊制一市斤被定為500g,但中藥計量仍被作為例外對待,承襲舊制不變。直到1959年,才改16兩一斤為10兩一斤。
現(xiàn)在我國對中藥生藥計量采用公制,中藥劑量統(tǒng)一用克(g)表示,對于古方用量的計算仍按1斤=16兩計算。當然,對古方藥物劑量進行換算還要考慮很多其他因素,如有的方書在傳抄過程中被后人改動了計量單位,也有后代人因固守傳統(tǒng)使用了前朝的斤兩,換算僅供參考,因此,劑量的選擇還是要以臨床實際情況為根本。
中醫(yī)藥特殊計量
古代醫(yī)藥著作中還使用了一些特殊或模糊的“量”名,現(xiàn)擇要列舉。
1.方寸匕:古代盛藥量器,猶今之藥匙。《政和證類本草·序例上》:“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者為度。”一方寸匕約等于現(xiàn)代的2.74ml,盛金石藥末約為2g,草木藥末約為1g左右。
2.錢匕:古代量取藥末的器具。用漢代的五銖錢幣盛取藥末至不散落者為一錢匕;用五銖錢幣盛取藥末至半邊者為半錢匕;錢五匕者,是指藥末蓋滿五銖錢邊的“五”字至不散落為度。一錢匕約今五分六厘,約合2g強;半錢匕約今二分八厘,約合1g強;錢五匕約為一錢匕的四分之一,約今一分四厘,約合0.6g。
3.刀圭:古代量取藥末的器具。《政和證類本草》引陶弘景《名醫(yī)別錄》:“凡散藥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準如梧桐子大也。”明·董毅《碧里雜存·刀圭》:“形正似今之剃刀,其上一圈正似圭璧之形,中一孔即貫索之處。蓋服食家舉刀取藥,僅滿其上之圭,故謂之刀圭,言其少耳。”
4.一字:古以唐“開元通寶”錢幣抄取藥末,將藥末填滿錢面四字中一字之量,即稱一字,約合今之0.4g。
5.雞子黃大:這是采用取類比象的思路確定用藥分量的一種方法。如《傷寒論》大青龍湯中的石膏,“如雞子黃大”。一雞子黃大略等于40顆梧桐子大,約合9g。
6.枚:果實記數(shù)的單位。隨品種不同,亦各有其標準,如大棗十二枚,則可選較大者為一枚之標準。
7.握、把:部分草本類藥物的一種約略計量單位。
8.束:部分蔓莖類藥物的一種約略計量單位。以拳盡量握之,切去其兩端超出部分,稱為一束。
9.片:亦為一種約略計量單位。如生姜一片,約計一錢(3g)。
10.盞、杯、碗、盅:為藥液(或水、酒)的約略計量單位。通常的容量約合今之150~300ml。另外,在古代方書中或在民間用藥時,還有一些模糊的計量名稱,如一捻、一撮、一指撮等,無非是言其少,約為幾克的分量。(摘自中國醫(yī)藥科技出版社《常用有毒中藥的臨床研究》)
(來源:中國食品藥品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