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藥安全事件屢有發生,醫界代表呼吁加快藥師法立法進程!
醫師報訊 (融媒體記者 尹晗)目前,我國居民不合理用藥問題普遍存在,涉藥安全事件屢有發生。我國的用藥安全程度與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之間的矛盾亟待解決。
兩種體系導致藥師水平地位不同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徐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李甦雁指出,我國不合理用藥現象主要有四種:一是藥物選擇錯誤;二是藥物使用方法錯誤;三是聯合用藥的錯誤;四是藥物在使用的劑量上有錯誤。而這些錯誤,本應通過藥師的規范執業來最大化的避免。
“藥師在現代醫學體系中的職能是以患者為中心、提供優良藥學服務、保障藥品臨床合理應用。健康中國戰略的順利實施,離不開我國全體藥師隊伍的積極參與。”李甦雁代表介紹,我國藥師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國家衛健委管理、在醫院執業的臨床藥師;一種是國家藥監局管理、在藥店執業的執業藥師。兩種不同的體系造成了我國藥師的職業水平和職業地位存在很大差異,影響了我國藥師隊伍的健康發展。
藥師法立法進程已有22年
早在2000年,原國家藥監局就啟動了執業藥師立法基礎調研工作。此后藥師立法工作多次啟動,多次停滯。《國務院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明確《藥師法》的立法名稱,由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組織起草。2021年6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務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計劃中提到2021年藥師法草案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藥師法的立法進程已經持續22年,藥師法立法進程的加速迫在眉睫?!睘榇?,李甦雁代表和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蘇北人民醫院醫療集團理事長王靜成建議:加快制定并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師法》,制定統一的藥師制度和準入標準,明確藥師的法律地位和責權利,保障合理用藥和百姓的用藥安全?!吨腥A人民共和國藥師法》中的“藥師”為廣義的藥師概念,不僅包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體系的臨床藥師,還包括執業資格準入體系的執業藥師,構建一元化的藥師管理體系。
李甦雁代表表示,目前我國醫療機構及社會零售藥店藥師服務模式逐漸從“以藥品為中心”向“以患者為中心”、從“以銷售為中心”向“以服務為中心”轉變。應通過藥師立法的指引價值,推動藥師服務模式的轉變,并通過藥事服務費的形式肯定新的服務模式的價值。
(來源:醫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