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掛證”,最嚴打擊來了!
打擊執業藥師“掛證”,一地嚴查社保,已有2558名執業藥師被列為“掛證”重點嫌疑對象
一、嚴查社保打擊藥店“掛證”行為
近日,網傳一張核查截圖,內容為某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核查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涉嫌“掛證”的通知。
通知顯示,該省為進一步推進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規范該省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在崗執業,“省執業藥師”APP已對接該省人社社保系統數據。通過數據分析,初步篩查出2558個注冊在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的參保單位屬于醫院、衛生院、衛生服務中心、政府機構、學校等單位,執業藥師執業單位與參保單位不一致的將被列為“掛證”重點嫌疑對象。
通知提醒,各單位要加以重視,需要立即核查轄區內的藥品零售企業是否有涉嫌“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并督促查實“掛證”者及時辦理注銷注冊。
該藥監局提醒,今后將重點對這些人員進行不定期抽查,一旦有被查實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將在藥品安全年度考核中給予減分。
對于當地來說,這則通知無疑是擺明了執法部門的態度,對于掛證者將是致命打擊。
據了解,該省并不是第一個通過查驗“社保關系”打擊“掛證”的地區。早在2019年,上海藥監局采用了“重查社保”的方式,對“掛證”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據業內人士介紹,掛證的執業藥師大多是醫療體系出身,在對自身本職工作沒有任何影響的情況下,把證“掛“”出去賺外快。
而監管部門使用查社保的方式,能一目了然地看到執業藥師的社保關系是否在藥店,來判斷執業藥師是否“掛證”。
二、執業藥師數量不夠,分布不均
一直以來,執業藥師數量不足都是藥店的“老大難”問題。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發布的數據,截至今年3月份,全國注冊在藥店的執業藥師注冊人數不足59萬人。
僅從數量上講,看似與藥店數量不相上下,實則不然。其中有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執業藥師的分布不均勻。一線大城市和發達的東南沿海地區,大約占了執業藥師人數的70%,當地的大連鎖,有的每家會配備三四名執業藥師甚至更多,而西部地區或鄉鎮則相對缺乏,有的小藥店甚至很難招到執業藥師。
另外,從政策上,有的地區還要求每個藥店應配備2名執業藥師,例如河北省醫保局發布的《河北省省本級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遴選規程(試行)》就有提到,遴選藥店應具有2名及以上的專職執業藥師。
總之,在多種原因的作用下,執業藥師的數量很難滿足當下藥店的需求。
三、多種辦法緩解執業藥師配備不足
基于各種情況,為了緩解執業藥師配備嚴重不足的情況,甘肅、黑龍江、山西、遼寧、山東等部分地區,要求在不降低現有的執業藥師整體配備比例的前提下,實施差異化配備使用執業藥師政策,并設定過渡期,要求過渡期內對于執業藥師存在明顯缺口的地區,允許藥品零售企業配備其他藥學技術人員,承擔執業藥師的責任。
差異化配備手段,的確是緩解執業藥師不足的一種辦法,而遠程審方也可大大緩解了執業藥師不足這一現象。
2021年陜西省藥監局發布關于征求《陜西省藥品流通企業開展執業藥師遠程藥學服務工作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要求“在藥品零售門店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的前提下,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遠程藥學服務,作為零售門店執業藥師不在崗時的補充,解決執業藥師數量與實際需要不匹配的問題。
此外,多點執業也是緩解執業藥師的不足的重點手段。2022年初,湖北藥監局印發了《關于深入優化營商環境助推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明確提出有條件放寬執業藥師多點執業。
這些理念和想法都有利于執業藥師隊伍的發展,也有利于解決社會藥房執業藥師短缺的問題。
(來源:卓越藥師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