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量采購政策對云南制藥企業的挑戰及革新機遇
Challenges and Reform Opportunities of Yunnan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from the National Centralized Drug - Procurement Policy
胡若飛1,2,李嬋1,2,鄒佳1,2,鎖馳1,2,趙雪娟1,2,李璠1,2△
(1.昆明醫科大學藥學院·云南省天然藥物藥理重點實驗室;2.云南省藥物政策研究中心)
*基金項目:云南省醫療保障局委托項目[2020YNPP001]。
摘 要
目的:助力云南制藥企業把握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簡稱帶量采購)政策機遇進行結構轉型,促進其創新、高質量發展。方法:通過文件及文獻梳理、知情訪談、實地調研、專家咨詢等方式,了解云南制藥企業的發展現狀,以及參與帶量采購企業中標情況,分析帶量采購政策給云南制藥企業帶來的挑戰與機遇,并有針對性地提出發展建議。結果:云南制藥企業的整體規模小,發展水平不高,配套體系不健全;產業發展滯后,知名企業、龍頭企業少;研發創新能力和投入不足;人才匱乏,管理機制不健全;產業投資、企業融資等促轉型發展政策落實不足。帶量采購政策的常態化推進,優勝劣汰的趨勢倒逼制藥企業改革和創新,可提高云南制藥企業的產業集中度,也可促進其研發創新,改變傳統發展模式。結論:云南制藥企業亟需重視研發創新、暢通融資渠道、明晰人才需求、構筑良好的投標信用體系,提升產品質量和制藥企業的綜合競爭力,主動迎接挑戰,把握帶量采購政策帶來的機遇。
關鍵詞: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云南省;制藥企業;發展機遇
Key words:national centralized drug - procurement;Yunnan Province;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development opportunity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簡稱帶量采購)政策是助力實現“健康中國”國家戰略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藥品回歸治病功能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關鍵環節,更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動藥品研發、生產、采購全領域全鏈條改革的根本措施。旨在建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藥品招標采購機制,進一步減輕患者的用藥負擔,健全藥品價格形成機制,減少醫療資源和醫保基金的過度消耗,實現國家藥品降價提質總體目標。2019年1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印發國家組織藥品帶量采購和使用試點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號),提出了“帶量采購、以量換價、招采合一、降低藥價、國家組織、聯盟采購”等藥品帶量采購的新要求。自帶量采購政策實施以來,藥價大幅下降,巨頭藥企由于具有規模優勢,可享受帶量采購帶來的“以量換價”政策紅利,規模不大的藥企卻舉步維艱,生存空間受到嚴重擠壓,不得不面臨自我革新。本研究中通過文件及文獻梳理、知情訪談、實地調研、專家咨詢等方式,結合云南制藥企業參與全國帶量采購的實際情況,分析了帶量采購政策對云南制藥企業的影響,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促進云南制藥企業轉型升級、積極參與國家帶量采購政策的發展建議,引導云南制藥企業轉變發展思路,樹立發展新理念,重構發展新格局。
1 帶量采購政策演進
基于我國藥品帶量采購政策實施的不同階段,發展歷程大致可分為以下3個階段,相關政策梳理見表1。
藥品帶量采購萌芽期:200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簡稱“新醫改”),標志著“新醫改”正式啟動,其中提出要改革藥品加成政策,逐步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此后,原衛生部等有關部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藥品帶量采購工作的意見》,指出各地要全面實施以省為單位、以政府為首的藥品網上帶量采購。對于有條件的可建立全額財政補貼的帶量采購機構,采用采購平臺直接自由交易的購銷方式。
藥品帶量采購發展期:2015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以下簡稱7號文);2015年6月,原國家衛生計生委集中發布《關于落實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衛藥政發﹝2015﹞70號,以下簡稱70號文),標志著新一輪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機制的建立。至此,我國公立醫院藥品全部在省級藥品帶量采購平臺采購,直接向制藥企業招標,不再按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分類招標。同年,國家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管理信息平臺網站正式開通,面向藥政決策部門、省級藥品帶量采購機構、藥品生產與配送企業、廣大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大眾,做好支持與服務工作,及時發布藥品帶量采購相關信息。各省市為提高醫療機構議價能力,實現信息共享,開始探索區域性聯合采購。從7號文和70號文提出探索跨地區聯合采購后,三明聯盟、京津冀聯盟、陜西十三省聯盟、華東四省一市聯盟、粵鄂聯盟等相繼成型,國家醫療保障局也推出11城市采購聯盟。
藥品帶量采購推行期:2018年8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提出要開展國家藥品帶量采購試點工作,降低藥品價格。國家醫保局擬對33個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通用名藥品品種在11個城市開展公立醫院聯合帶量采購試點,承諾給中標企業60%~70%的市場份額。2018年11月,國家藥品帶量采購在4個直轄市(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和7個試點城市(沈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共計11個城市(簡稱“4+7”城市)率先試點,將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作為仿制藥參與集中采購的條件,與原研藥公平競爭;試點地區公立醫療機構為帶量采購主體,組成采購聯盟,以量換價,招標采購合一,保證藥品的質量、及時供應和回款。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帶量采購從第一批到第五批不斷擴大了覆蓋面,納入品種和采購金額均大幅提升,帶量采購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態化,五批藥品集中帶量購采購數據見表2。
2 云南制藥企業參與帶量采購的現狀
云南目前共有制藥企業196家,其特點為小、散、弱。相較于制藥產業發達的省份,一是整體規模小,發展水平不高,配套體系待健全;二是由于產業發展滯后,知名制藥企業、龍頭制藥企業少;三是制藥企業研發創新能力不足,研發投入嚴重不足;四是制藥企業人才匱乏,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健康管理、健康服務等方面的人才缺乏,人才引進、培養、激勵等機制不健全;五是制藥企業發展與金融結合不緊密,產業投資、企業融資等促轉型發展的政策落實不足,導致制藥企業資金不足、發展緩慢,制藥企業培育措施、鼓勵扶持政策、營商環境等條件有待完善。在帶量采購大潮的不斷推進下,云南省多數制藥企業顯得尤為被動,優勝劣汰的趨勢倒逼制藥企業作出相應改變。
截至2021年9月,云南制藥企業已參與國家組織藥品帶量采購5批次和區域聯盟藥品帶量采購3批次(分別為渝黔滇湘桂五省市聯合帶量采購、廣東十省頭孢氨芐藥品聯盟地區集團帶量采購、渝鄂瓊滇青寧新新疆兵團八省聯盟常用藥品聯盟帶量采購),但中標情況非常不樂觀,品種中標數最多一批次的企業中標率僅0.5%(中標企業數/全省企業數),甚至多批次沒有制藥企業的品種中標。前后僅有4個云南產品中標(表3)。可見,云南省制藥企業的產品因研發能力不足、缺少價格優勢、同質化嚴重等原因導致產品“性價比”不高,缺乏“獨家”優勢,產品競爭力不足,難以在全國帶量采購“大熔爐”中脫穎而出。
3 帶量采購政策下云南制藥企業的革新機遇
3.1 提高云南制藥產業集中度
市場集中度是測量行業市場結構集中程度的指標,用以描述市場中買賣主體的規模分布情況,同時作為劃分市場結構類型的標準,體現了市場的競爭、壟斷程度。從產業經濟學視角分析帶量采購政策,在市場規模方面,帶量采購為少數具有規模優勢、研發能力強、資源整合能力強的制藥企業提供了“規模效應”增量機會;在市場壁壘方面,由于帶量采購政策要求仿制藥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增加競爭壁壘,對產品線單一、研發能力薄弱、規模體量小、資金不足的制藥企業造成了嚴重沖擊。
帶量采購政策將提高云南制藥產業的集中度。帶量采購政策的沖擊,對本土制藥企業的分布造成了重大影響,特別是品種單一和研發能力薄弱的制藥企業,將被動地接受行業的洗牌重組。如很多小型制藥企業生產的產品連一致性評價都無法通過,尤其是產線單一、產能不足、資金薄弱、生產線及生產車間規模小的制藥企業。即使通過壓低藥價最終中選,其產能也很難滿足市場需求,極低的市場利潤難以維持產品生產,最終退市,將產生嚴重的擠出效應。反之,對于龍頭制藥企業,有雄厚的資金支撐,強大的科研、人才保障,極有可能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占領市場,以強大的競爭力,進一步擴張企業規模。故在帶量采購時代大潮推動下,云南多數制藥企業可能被動走上兼并重組的道路,或主動求變尋求融資轉型升級,將進一步提高云南制藥產業的市場集中度。
3.2 促進云南制藥企業研發創新
帶量采購政策的本質是鼓勵競爭、優勝劣汰。制藥企業核心競爭力來源于創新能力、技術水平、人才支撐。云南制藥企業因創新能力弱,長期以仿制藥作為生產對象,在帶量采購政策不斷推行背景下,當前云南制藥產業布局和產業利潤將被進一步壓縮,不利于長期發展,完全依靠擴大仿制藥生產和銷量而得到微薄利潤的時代已過去,唯獨創新研發有利于制藥企業獲得發展先機和改革紅利,以彌補帶量采購政策帶來的利潤下降,實現制藥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故帶量采購政策對云南制藥企業研發投入和創新能力的考驗將逐漸升級,將促進云南制藥企業加大研發創新投入力度和人才培養重視程度。
3.3 扭轉云南制藥企業傳統發展模式
帶量采購政策將扭轉云南制藥企業當前落后的發展模式,未來制藥企業將面向競爭型、人才培養型、可持續型發展模式轉變。由于帶量采購政策間接降低了制藥企業的營銷與交易成本,遏制了藥價的過高溢出,制藥企業不必要花大代價去醫院“做工作”,帶金銷售、商業賄賂、藥品回扣等問題減少,進一步擠干流通領域的水分,使制藥企業單品利潤縮減,倒逼制藥企業以提高經營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擴大規模、產品創新等“自我革新”手段讓藥品經濟效益最大化。同時,制藥企業將進一步面臨銷售人員的調整和職能的轉型,需培養一批專業化、職業道德等能力素養出眾的從業人員,負責推廣藥品。故在帶量采購“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發展規律下,云南制藥行業因傳統營銷模式帶來的產業鏈利潤空間會受到大幅壓縮,亟需將可持續發展方向聚焦于質量管理能力和創新管理能力的提升方面。
4 建議
4.1 加強研發創新,提升藥品質量與企業競爭力
隨著帶量采購常態化的推進,一是制藥企業要增強藥物研發創新意識,轉型思路逐步從專注市場運營向新藥、仿制藥研發創新轉變,不斷提升新產品的研發能力,增強核心藥品的市場競爭力。二是將大幅降低的營銷費用轉投到新產品的研發與產品質量提升,以市場為導向,臨床需求為基礎,針對高發疾病和難治疾病開展藥物研發,通過新品奪取市場優勢及政策紅利。三是構建“產、學、研”發展戰略框架,政府部門構建法律體系,以保障支撐框架運行與規范體系內各方主體行為,為制藥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搭建科研合作橋梁提供資金支持和融資幫扶政策支持,企業應積極廣泛參與“產、學、研”框架構建和職能拓展項目,與各部門加強人才培養與科研合作,依托人才輸出提升制藥企業的研發創新能力。
4.2 暢通融資渠道,促進結構優化與戰略模式轉型
制藥企業要想在市場競爭中謀生存、求發展、做大做強,應尋求多元融資渠道,促進結構優化與戰略模式轉型。一是通過融資抓緊產品或企業結構轉型,不斷改進生產線和生產技術,讓利潤回歸生產和創新。二是引進外來資金、國際先進的管理理念、國內外高質量標準,以提升企業整體實力,優化內部結構,同時使藥品邊際成本不斷下降。三是強化政府引導,帶動資本投入,構建醫藥全產業鏈金融服務共享生態圈,加強政策性金融支持和稅收減免政策支持力度,改善信用擔保服務環境,盤活企業存量。同時,制藥企業應積極反饋困難和訴求,主動爭取政府、社會等多來源資金的支持,為藥品研發與企業戰略轉型提供必要的經濟保障。四是藥企需轉變發展思路,從藥品市場開發、推廣角度向藥品研發創新、質量升級、生產線優化方向轉變。
4.3 明晰人才需求,加強人才培養與儲備
隨著醫藥行業的快速發展,制藥企業對高端醫藥人才的需求在不斷增大,制藥企業需制訂科學的人才發展戰略,引進并留住高層次、創新型、管理型人才。一方面,建立人才合作培養機制,制藥企業應明確人才需求,加強與高校對接,結合企業發展情況,通過建立學生培養基地、實踐學習平臺、課題合作等形式與高校建立的長期人才培養模式。另一方面,設定良好的人才激勵機制,建設科學、合理的考核機制,以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回報、良好的企業文化、先進的科研設備等軟、硬件條件吸納更多高端技術人才,彌補人才短板,優化人才隊伍。
4.4 構筑良好的投標信用體系,抓住新政策與新機遇
國家醫療保障局對于企業信用高度重視和嚴格管控,發布了《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的裁量基準2020版》(醫保價采中心函[2020]25號)一系列文件,提出構建醫用耗材帶量采購招采信用評價制度,要求企業按公平、合理、誠實信用、質價相符的原則制訂價格和參與藥品招采活動。企業信用評級制度對價格的傳遞作用體現在失信受懲和誠信受益2條路徑上,制藥企業保持良好的信用行為,制訂巧妙的科學投標報價策略是決定產品能否中標的決定性因素。一方面,制藥企業需建設良好的信用體系,不違反采購規定、政策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守住不邁入失信“黑名單”的底線;另一方面,制藥企業應按公平透明、優質優價、量價掛鉤等原則制訂藥品價格,嚴格信守承諾和協約規定,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總之,制藥企業應抓住帶量采購政策促企業轉型發展的新機遇,在生產過程中嚴格控制成本,在招投標過程中制訂最優的競標策略,充分研判市場行情,做出精準分析,提出最具競爭力和最有利的競標價,最大化地提高中標率與采購份額。
*參考文獻:略(點擊“閱讀原文”可下載查看)。
作者簡介:
第一作者:胡若飛,男,碩士研究生在讀,研究方向為醫藥衛生政策。
△通信作者:李璠,女,彝族,博士研究生,教授,研究方向為醫藥衛生政策、藥品上市后再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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