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精品国产原创电影在线|人妻系列无码专区久久五月天|国产在线精品一区二区|久99视频精品免|国产精品V日韩精品v

分享到:

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法律定位及實踐價值

發布時間:2023-08-22    

Legal Positioning and Practical Value of Medical Price and Bidding Credit Evaluation System

孫陽 1,宗欣 2△

(1. 北京市醫藥集中采購服務中心;2. 首都醫科大學藥學院)

摘  要

目的:探討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法律實質,完善該評價制度。方法:比較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與社會信用評價,對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法律實質進行定位。通過國家醫療保障局網站,收集 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10 月我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案件相關數據,對各地醫藥企業失信行為進行評價。結果: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與社會信用評價在評價范圍、適用領域、基礎法律關系上有明顯區別,前者的法律實質是基于醫藥集中采購機構、醫藥企業及醫療機構間的多方民事法律關系。全國有 9 個省 / 直轄市 / 自治區的 15 家企業被評價為“嚴重”“特別嚴重”失信;案由以醫藥商業賄賂為主,占 86. 67%(13 / 15),其涉案金額范圍為 45 萬元~325 萬元;涉案品類涵蓋藥品和醫用耗材,其中藥品包括化學藥和中藥飲片,抗菌藥物注射劑失信情況較突出。結論: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對醫藥集中采購市場運行具有重要意義,建議加強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法律依據和評價規則研究,拓寬醫藥價格和招采失信事項目錄失信行為案源來源,將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承諾內容納入平臺協議管理,加強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領域立法,以完善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


關鍵詞: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社會信用評價;醫藥集中采購

Key words:medical price and bidding credit system;social credit evaluation;centralized pharmaceutical procurement

中圖分類號:R95  文獻標志碼:A


醫藥價格與招采信用評價制度主要著眼于醫藥集中采購市場內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虛高現象,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促進醫藥企業按照公平、合理、誠實信用、質價相符的原則制訂價格,對違反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失信企業的醫藥產品予以相應評級。本研究中比較了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與社會信用評價的區別,探討了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法律實質,并結合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實踐分析其價值?,F報道如下。

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現狀

1.1  制度體系

2020年9月,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標志著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的正式開展。除《指導意見》外,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指導中心印發的《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操作規范(2020版)》的通知(醫保價采中心函〔2020〕24號)(以下簡稱《操作規范》)、《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的裁量基準(2020版)》(醫保價采中心函〔2020〕25號)(以下簡稱《裁量基準》)及其向各省招采部門印發的內部指導文件,共同構成了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文件體系。我國醫療領域普遍存在藥品價格虛高、醫用耗材濫用等不正?,F象,故《指導意見》關注的治理重點問題為醫藥領域回扣、壟斷控銷等行為造成的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虛高、醫療費用過快增長、醫?;鸫罅苛魇У?,但其與社會信用評價易產生混淆,導致各方在正確理解該項制度的法律實質、法律定位方面存在一定困惑。

1.2  制度實踐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官方網站數據,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已有15家醫藥企業相應產品被評價為“嚴重”“特別嚴重”失信。以“嚴重”失信為例,《操作規范》中6.1.3明確規定,對于失信等級評定為“嚴重”的醫藥企業,除提醒告誡、提示風險外,應限制或中止該企業涉及藥品或醫用耗材掛網、投標或配送資格??梢?,在規定期限內被評級為“嚴重”“特別嚴重”的企業的產品基本無法在屬地醫藥集中采購市場內繼續經營。該制度的實施凈化了一批醫藥集中采購市場內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推動了醫藥企業的合規經營。

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與社會信用評價

2.1  評價范圍不同

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評價范圍限于《指導意見》中所附目錄《醫藥價格和招采失信事項目錄清單(2020版)》(以下簡稱《目錄清單》)中的7類行為,包括醫療保障以外的其他部門有明確立法并對應相應執法權、司法權的行為,如反壟斷、反商業賄賂、發票違法等,以及法律法規尚未有明確規定,但在醫藥集中采購市場中屬常見多發、有不良影響的不當價格與招采行為?!秶鴦赵恨k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明確指出,社會信用評價一般嚴格以本部門生效的司法裁判文書和仲裁文書、行政處罰和行政裁決等行政行為決定文書,以及法律法規或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規定為失信認定范圍和依據。可見,將某類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失信名單一般以該部門對此類行為有執法權并能開具生效的裁判文書等為前提。

2.2  適用領域不同

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結果一般僅在醫藥集中采購市場內適用,效力一般不適用于在此以外的其他醫藥市場;社會信用評價一般通過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面向全社會公開,效力適用于全社會。如在屬于社會信用評價體系的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人員信用評價方面,《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政辦發〔2021〕13號)明確規定:推進醫療保障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人員醫保信用記錄、信用評價和積分管理制度;加強信用承諾制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加強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并將相關信用信息歸集至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該文件的目的是通過完善定點醫療機構信用評價指標體系,落實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等制度。

2.3  基礎法律關系不同

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信用評價的基礎法律關系為平等主體間民事法律關系,《操作規范》中1.3.1明確規定,“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以買賣合同關系為基礎運行”“應區別于以行政管理關系為基礎的公共信用監管”。但社會信用管理體系的政策目的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礎性作用,更好地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其依據的基礎法律關系為政府監管過程中的行政管理關系。

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法律實質

在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中,評價主體為醫藥集中采購機構(包括各地的醫藥集中采購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評價對象為醫藥企業(包括藥品、醫用耗材生產和配送企業)、評價結果的服務對象為醫療機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核心思路主要有4點,一是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及醫藥集中采購管理部門發布評價規則;二是醫藥企業提交承諾書,承諾遵守規則;三是醫藥企業遵守/違反自身承諾;四是如有違反,醫藥集中采購管理部門進行評價處理。抽象提取至法律層面即為通過要約承諾達成合同——遵守或違反合同——如有違反追究違約責任,這與互聯網平臺發布平臺規則——入駐商家點擊“接受”——商家運營過程中違反平臺規則并接受平臺處理高度相似,本質上均屬于民事合同違約責任承擔的范疇。醫藥集中采購交易各方之間的法律關系見圖1。

圖1.png


醫療機構與醫藥企業:在醫藥集中采購過程中,無論是采用集中帶量采購還是日常掛網采購,醫療機構均為買賣合同法律關系中的買方主體,醫療機構與醫藥企業之間的買賣合同法律關系為醫藥集中采購過程中的基礎法律關系,同時也是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中的基礎法律關系,醫藥集中采購機構與醫藥企業、醫療機構間的法律關系均是輔助、服務于醫療機構與醫藥企業間的買賣合同基礎法律關系。

醫藥集中采購機構與醫藥企業:在日常的掛網采購過程中,醫藥企業通過醫藥集中采購機構搭建的采購平臺,面向醫療機構提供產品信息展示、產品在線銷售等服務,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根據相應規則對醫藥企業的信息展示與在線銷售行為進行日常管理,兩者之間應為平臺服務與管理關系,其中醫藥集中采購平臺為服務提供與管理方。但在集中帶量采購過程中,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既提供日常的掛網平臺管理與服務,還作為集中采購組織方與參與方醫藥企業間形成類似招標投標法律關系。

醫藥集中采購機構與醫療機構:醫藥集中采購機構與醫療機構間的法律關系是醫藥集中采購的邏輯起點。從法律層面講,國家組織集中采購和各省級省際聯盟集中采購的組織者均為國家和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及其各地醫藥集中采購機構,但關于醫藥集中采購是否具有行政屬性尚未見公開的解釋和界定。集中采購的授權源于醫療機構的委托,形成民法上的委托代理關系;同時,醫療機構通過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采購,接受了醫藥集中采購機構提供的平臺服務,應遵守平臺設定的規則,進而形成平臺服務與管理關系。

4 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實踐

自2020年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建立以來,各地醫藥集中采購管理部門陸續對醫藥企業失信行為進行了評價。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官網數據,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全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結果為“嚴重”“特別嚴重”失信的企業共15家,案件基本情況見表1。從涉案企業看,失信企業經營范圍涵蓋藥品和醫用耗材;從涉案品類看,藥品包括化學藥和中藥飲片,其中抗菌藥物注射劑失信情況較突出。隨著中藥飲片、醫用耗材逐步被納入集中采購,有關兩者的失信行為可能有增加趨勢。由案由可見,被評價為“嚴重”“特別嚴重”失信案件的案由主要為醫藥商業賄賂(86.67%),僅2例案由為拒絕履行購銷或配送合同,而其他案由如虛開發票、壟斷、價格違法、不當價格、不當競標在評價實踐中均未出現。由評價地區可見,全國僅9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企業存在“嚴重”“特別嚴重”失信的信用評價,包括東南沿海經濟發達省份、國內一線城市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可見醫藥商業賄賂案件及失信行為具有普遍性。

640 (2).png

5 完善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對策

5.1  加強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法律依據研究

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凡屬重大改革必須于法有據,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以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所調整的全國醫藥集中采購市場每年交易規模超過1萬億元,2021年全國通過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網采訂單總金額達10340億元,涉及幾千家藥品和醫用耗材企業,影響極大,但目前尚無效力較高的法律支撐。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依據和支持,支撐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開展,有關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最高位階的規范性文件僅為《指導意見》。2021年,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的《醫療保障法(征求意見稿)》對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等進行了規定,并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劃預備審議項目,但完善醫療保障法的任務仍十分緊迫。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強化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法律基礎與依據研究,為未來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入法及信用評價實踐提供相應的法律依據和理論支持。

5.2  進一步完善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規則研究

自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建立以來,公開印發的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相關政策文件主要包括《指導意見》《操作規范》《裁量基準》。但該項制度自2021年實施以來,全國各地已開展多起評價實踐,多家醫藥企業被評價為“嚴重”“特別嚴重”失信,故應不斷總結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經驗,完善評價規則。特別是目前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屬于“創設性”制度性質,未經前期試點經驗總結,如何不斷縮小前期制度規定與現實評價實踐間的差距,對重點評價行為、評價重點環節面向全社會公開發布較詳細的、有公信力的可操作性指引、問答、解釋顯得尤為必要。如進行公益性捐贈是企業主動修復信用,避免被評為失信企業,擬失信企業維持正常經營的關鍵步驟。但如何計算不合理價款,以及公益性捐贈詳細操作在已公開發布文件中未見明確的操作性指引,可能導致各地在操作過程中難以形成統一標準,企業在理解信用評價制度及各地推進信用評價和主動修復工作存在一定困難。

5.3  拓寬醫藥價格和招采失信事項目錄失信行為案源來源

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嚴格以《目錄清單》記載的7類行為為評價范圍,其中5~7項相關失信事實認定以醫療保障部門自行認定的案件事實為依據,1~4項實行行為信用評價均需要以法院判決或相關執法部門行政處罰認定的案件事實為前提。目前,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案件絕大多數為醫藥商業賄賂案源,而依據虛開發票、壟斷、價格違法等生效裁決的信用評價案件至今仍無記錄,并不是由于這些案件發生率不高,而是受行政執法、司法文書的公開程度及信息獲取渠道限制等導致。各地信用評價依據主要源自各地人民法院提供的醫藥商業賄賂案源,基于國家醫療保障局與最高人民法院簽署的《關于開展醫藥領域商業賄賂案件信息交流共享的合作備忘錄》而獲得。故建議參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合作模式,與虛開發票、壟斷、

價格違法執法主管部門如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建立相關案件通報機制,進一步拓寬醫藥價格和招采失信事項目錄失信行為案源來源,發揮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作用。

5.4  將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承諾內容納入平臺協議管理

建立招標、采購、交易、結算、監督一體化的招標采購平臺是國家對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建設的重大部署。隨著集中采購工作的制度化與常態化發展,集中采購平臺將被賦予更多功能,但這會導致流程、操作更復雜,發生爭議的可能性也會更大,故制訂完善的平臺管理與服務規則,并納入平臺協議管理十分有必要。參考互聯網平臺協議管理模式,建議統一制訂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協議范本,有條件的省份先行試點,試行引入平臺協議管理模式,規范醫藥企業在平臺操作、價格管理及交易等過程中的行為。同時也可將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簡稱承諾書)一并納入平臺協議,根據承諾書版本更新進行相應修改。如有修改,企業僅需在登錄時重新點擊“接受”按鈕,即可完成更新版平臺協議的重新確認與簽署,可有效提高因后期承諾書或其他集中采購規則版本更新所致重新提交的工作效率。

5.5  加強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領域立法,推動納入社會信用評價體系

目前,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領域中具有行政執法權的法律法規較少。僅2020年6月生效的《基本醫療與衛生健康促進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了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領域中的首個執法權依據,即“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以欺詐、串通投標、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方式競標,擾亂醫藥集中采購秩序”行為,可處以罰款、取消投標資格等行政處罰。但該條法律規定在實踐中的使用率極低,以該法條為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及相關法律數據庫中進行檢索,截至2022年10月20日,尚未檢索到有依據該條法律規定進行裁判的司法判決或行政處罰。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納入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可實行多部門聯合懲戒制度,并在公共信用信息網站進行公示,可提升信用評價效果,進一步督促企業誠實守信。故建議加強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領域立法,推動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納入社會信用評價體系。

*參考文獻:略(掃描二維碼可下載查看)。


作者簡介:

第一作者:孫陽,男,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醫藥衛生法律與政策。

△通信作者:宗欣,女,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研究方向為藥物經濟學、醫藥政策與法律。


該文完整發布于《中國藥業》雜志2023年8月5日出版的第32卷第15期第1~5頁。


掃描下方二維碼即可查看和下載本文高清PDF版↓↓↓


640 (3).png


主站蜘蛛池模板: 卢龙县| 左权县| 宁乡县| 丰台区| 电白县| 通山县| 永丰县| 卢氏县| 邯郸县| 定结县| 肃南| 南昌市| 娱乐| 宝山区| 徐汇区| 唐河县| 旌德县| 铜梁县| 喀喇沁旗| 庆元县| 同江市| 嫩江县| 彩票| 肇源县| 滦平县| 昭觉县| 遵化市| 石柱| 威宁| 治多县| 侯马市| 邹平县| 固始县| 静海县| 荥阳市| 新竹县| 高邮市| 琼中| 莒南县| 资兴市| 钟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