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 | 兒童肺炎支原體肺炎治療方案速記(2023年版)
肺炎支原體肺炎(mycoplasma pneumoniae pneumonia,MPP)是我國 5 歲及以上兒童最主要的社區獲得性肺炎(CAP)。
一、肺炎支原體肺炎定義
1、肺炎支原體肺炎(MPP):指肺炎支原體(MP)感染引起的肺部炎癥,可以累及支氣管、細支氣管、肺泡和肺間質。
2、難治性肺炎支原體肺炎(RMPP):指 MPP 患兒使用大環內酯類抗菌藥物正規治療 7d 及以上,仍持續發熱、臨床征象及肺部影像學所見加重、出現肺外并發癥者。
3、大環內酯類藥物無反應性肺炎支原體肺炎(MUMPP):指 MPP 患兒經過大環內酯類抗菌藥物正規治療 72h,仍持續發熱,臨床征象及肺部影像學無改善或呈進一步加重的 MPP。原因與 MP 耐藥、異常免疫炎癥反應以及混合感染等有關。臨床及時識別 MUMPP 更有利于早期有效的治療,減少重癥和后遺癥的發生。
(臨床用藥評價公眾號提示:MP 對大環內酯類抗菌藥物耐藥機制主要為 23S rRNA 基因 2063、2064或 2617 位點等堿基突變,其中 2063 或 2064 位點突變可導致高水平耐藥,2617 位點的堿基突變導致低水平耐藥。)
二、MPP臨床表現
MPP多見于 5 歲及以上兒童,但 5 歲以下兒童也可發病。以發熱、咳嗽為主要臨床表現,可伴有頭痛、流涕、咽痛、耳痛等。發熱以中高熱為主,持續高熱者預示病情重。咳嗽較為劇烈,可類似百日咳樣咳嗽。部分患兒有喘息表現,以嬰幼兒多見。肺部早期體征可不明顯,隨病情進展可出現呼吸音降低和干、濕性啰音。
三、MPP診斷
符合臨床和影像學表現,結合以下任何一項或兩項,即可診斷為 MPP:
(1)單份血清 MP 抗體滴度≥1:160(顆粒凝集法);病程中雙份血清 MP 抗體滴度上升 4 倍及以上。臨床用藥評價公眾號提示:MP-IgM 抗體一般在感染后 4-5d 出現。
(2)MP-DNA 或 RNA 陽性。
四、MPP臨床分型
(一)輕癥MPP
不符合重癥表現者,病程多在 7-10d 左右,一般預后良好,不遺留后遺癥。
(二)重癥MPP(SMPP)
符合下列表現中的任何一項:
1.持續高熱(39℃以上)≥5 天或發熱≥7 天,體溫高峰無下降趨勢;
2.出現喘息、氣促、呼吸困難、胸痛、咯血等之一。這些表現與病變重、合并塑形性支氣管炎、哮喘發作、胸腔積液和肺栓塞等有關;
3.出現肺外并發癥,但未達到危重癥標準;
4.靜息狀態下,吸空氣時指脈氧飽和度≤0.93;
5.影像學表現以下情況之一者:(1)單個肺葉≥2/3 受累,存在均勻一致高密度實變或 2 個及以上肺葉出現高密度實變(無論受累面積大小),可伴有中到大量胸腔積液,也可伴有局限性細支氣管炎表現;(2)單肺彌漫性或雙側≥4/5 肺葉有細支氣管炎表現,可合并支氣管炎,并有黏液栓形成導致肺不張;
6.臨床癥狀進行性加重,影像學顯示病變范圍在 24-48h 進展超過 50%;
7.CRP、LDH、D-二聚體之一明顯升高者。
(三)危重癥MPP(FMPP)
指存在呼吸衰竭和(或)危及生命的嚴重肺外并發癥,需行機械通氣等生命支持者。
五、MPP治療原則
重點是早期識別和治療重癥MPP 和危重癥MPP。
最佳治療窗口期為發熱后 5-10d 以內,病程 14d 以后仍持續發熱,病情無好轉者,常遺留后遺癥。
鑒于 MPP 臨床表現的異質性,應根據分型制定個體化的治療方案。輕癥患兒除抗 MP 治療外,不應常規使用全身性糖皮質激素治療;重癥患兒應采取不同側重的綜合治療(抗感染、糖皮質激素、支氣管鏡、抗凝等聯合),既要關注混合感染,也要準確識別和治療過強炎癥反應及細胞因子風暴,若不及時控制,將可能增加混合感染和后遺癥的發生機率。
(一)一般和對癥治療
輕癥不需住院,密切觀察病情變化,檢測血常規和炎癥指標等,注意重癥和危重癥識別。充分休息和能量攝入,保證水和電解質平衡。結合病情給以適當氧療。正確服用退熱藥,對于有高凝狀態并禁食者,需補充水和電解質。干咳明顯影響休息者,可酌情應用鎮咳藥物。祛痰藥物包括口服和霧化藥物,也可輔助機械排痰、叩擊排痰等物理療法。
(二)抗 MP 治療
1、大環內酯類抗菌藥物
為 MPP 的首選治療,包括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紅霉素、羅紅霉素和乙酰吉他霉素。
阿奇霉素用法:輕癥可予 10mg/kg/d,qd,口服或靜滴,療程 3d,必要時可延長至 5d;或者第一日10mg/kg/d,qd,之后5mg/kg/d,連用 4 天。
重癥MPP推薦阿奇霉素靜滴,10mg/kg/d,qd,連用 7d 左右,間隔 3-4d 后開始第 2 個療程,總療程依據病情而定,多為 2-3 個療程,由靜脈轉換為口服給藥的時機為患兒病情減輕、臨床癥狀改善、體溫正常時。對嬰幼兒,阿奇霉素的使用尤其是靜脈制劑要慎重。大環內酯類抗菌藥物治療后 72h,根據體溫情況等初步評價藥物療效。
2、新型四環素類抗菌藥物
主要包括多西環素和米諾環素,是治療 MPP 的替代藥物,對耐藥 MPP 具有確切療效,用于可疑或確定的 MP 耐藥的 MUMPP、RMMP、SMPP 治療。由于可能導致牙齒發黃和牙釉質發育不良,僅適用于 8 歲以上兒童。臨床用藥評價公眾號提示:8 歲以下兒童使用屬超說明書用藥,需充分評估利弊,并取得家長知情同意。米諾環素的作用相對較強,多西環素的安全性較高,在推薦劑量和療程內,尚無持久牙齒黃染的報道。
多西環素:推薦劑量為 2mg/kg/次,q12h,口服或者靜脈。
米諾環素:首劑 4mg/kg/次(最大量不超過 200mg),間隔 12h 后應用維持量 2mg/kg/次(每次最大量不超過 100mg),q12h,口服一般療程為 10d。
3、喹諾酮類抗菌藥物
是治療 MPP 的替代藥物,對耐大環內酯類 MPP 具有確切的療效,用于可疑或確定 MP 耐藥 MUMPP、RMMP、SMPP 治療。由于存在幼年動物軟骨損傷和人類肌腱斷裂的風險,18 歲以下兒童使用屬超說明書用藥,需充分評估利弊,并取得家長知情同意。
(三)糖皮質激素治療
主要用于重癥和危重癥患兒,常規應用甲潑尼龍 2mg/kg/d,部分重癥患兒可能無效,需根據臨床表現、受累肺葉數量、肺實變范圍和密度、CRP 和 LDH 水平、既往經驗或療效調整劑量,可達 4-6mg/kg/d;少數患兒病情嚴重,存在過強免疫炎癥反應甚至細胞因子風暴,可能需要更大劑量。
需每日評估療效,若有效,應用 24h 后體溫明顯下降或者正常,若體溫降低未達預期,需考慮甲潑尼龍劑量不足、混合感染、診斷有誤、 出現并發癥或其他措施處置不當等因素。一旦體溫正常、臨床癥狀好轉、CRP 明顯下降,可逐漸減停,總療程一般不超過 14d。
甲潑尼龍減量過程中出現體溫反復,有可能是減量過快、出現并發癥、混合感染或藥物熱等因素。
(四)支氣管鏡介入治療
輕癥不推薦常規支氣管鏡檢查和治療。懷疑有黏液栓堵塞和塑形性支氣管炎(PB)的重癥患兒應盡早進行,以減少并發癥和后遺癥的發生。患兒病情危重、一般情況差、預計黏液栓和塑形物取出難度大等情況存在時,需全身麻醉,可采用負壓吸引、活檢鉗、異物鉗、冷凍、刷取等方法。對于因 PB 造成的嚴重呼吸衰竭,若常規機械通氣不能緩解,可在體外膜氧合(ECMO)下進行清除。
注意支氣管鏡檢查禁忌癥,懷疑合并肺栓塞者應慎用。已發生壞死性肺炎(NP)時,除非懷疑有 PB,一般不建議進行。做好術前、術中和術后管理,避免氣胸和皮下氣腫的發生,重癥患兒術后有可能呼吸困難加重,需觀察病情變化。支氣管鏡介入治療的次數根據病情而定。
(五)靜脈注射免疫球蛋白 G(IVIG)治療
合并中樞神經系統表現、重癥皮膚黏膜損害、血液系統表現等嚴重肺外并發癥,混合腺病毒感染的重癥MPP 或存在超強免疫炎癥反應,肺內損傷嚴重等推薦使用。建議 1g/kg/次,qd,療程 1-2d。
(六)胸腔引流
中到大量胸腔積液者應盡早進行胸腔穿刺抽液或胸腔閉式引流。單純 MPP 一般不會發生胸膜增厚、粘連和包裹性胸腔積液,無需外科治療。
(七)預防性抗凝治療
存在 D-二聚體明顯升高,但無肺栓塞臨床表現的重癥患者可考慮使用。多用低分子量肝素鈣 100U/kg/次,qd,皮下注射,一般 1-2 周。
(八)混合感染治療
1、抗細菌治療
如高度懷疑或已明確 MPP 合并肺炎鏈球菌(SP)、金黃色葡萄球菌(SA)感染,且耐藥的可能性較低,可聯合應用第二、三代頭孢類抗菌藥物,不推薦常規聯合限制使用的抗菌藥物如糖肽類、噁唑烷酮類及碳青霉烯類等;混合革蘭氏陰性菌感染多見于免疫功能缺陷者或 SMPP 的后期。
抗細菌治療方案應參考兒童 CAP、HAP 規范和指南。當所使用的抗 MP 藥物對混合感染的細菌也敏感時,尤其是使用喹諾酮類藥物,一般不建議額外再加用其他抗菌藥物。
2、抗病毒治療
混合腺病毒感染時,可應用 IVIG 治療,是否應用西多福韋根據藥物可及性、免疫功能狀態以及病情決定。合并流感時,可應用抗流感藥物。混合鼻病毒和呼吸道合胞病毒(RSV)等感染,可對癥治療。
3、抗真菌治療
原發性免疫功能缺陷患兒、病程長且長期應用大劑量糖皮質激素、氣管插管等患兒,可能合并曲霉或念珠菌感染。肺念珠菌感染病情較輕或氟康唑敏感者首選氟康唑,病情較重或氟康唑耐藥者可應用卡泊芬凈、伏立康唑或兩性霉素B(含脂質體)。肺曲霉感染采用伏立康唑或兩性霉素B(含脂質體)治療。
(來源:國家衛健委、臨床用藥評價)